退貨與退款說明

一、退貨/退款申請方式

若您以郵購方式購買商品並欲申請退貨或退款,請務必於 收到商品的七日鑑賞期內 與本公司聯繫。
您可透過以下任一方式提出申請:

請留意: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鑑賞期並非試用期。如商品經使用或不當處理導致無法回復至新品狀態,可能會影響您行使退貨/退款的權益。


二、退換貨相關規定

為保障雙方權益,若您欲退貨,請留意下列情形可能被視為已超出合理檢查範圍而無法辦理退貨:

若您對商品的使用方式、安裝方式或其他細節有疑慮,建議先參考本公司網站上的商品說明,或與客服聯繫後再進行拆封,以避免影響退貨權益。


三、退貨商品須保持之完整性

辦理退貨時,商品需保持下列完整:

此外,請務必:

如商品於配送過程中產生瑕疵(如外箱破損、商品受損或變形),請於 2 小時內拍照留存 並聯繫本公司客服,以便協助處理。

除非商品本身為瑕疵品,若退回商品與原出廠狀態不符(例如:刮傷、污漬、外盒損壞、配件缺件等),將無法受理退貨。


四、注意事項

(1)運送風險

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另行約定,商品在交付前(即收件人完成簽收前)由本公司負責風險;完成簽收後,風險轉由收件人承擔。

若商品因承運人責任而毀損或遺失,本公司將向承運人提出追償,並不影響交易爭議之處理義務。
若雙方未另行約定交付地點,以買家提供的收件地址為準;若雙方同意退貨,則以賣家所提供之退貨地址作為交付地點。

(2)發貨時程

除非法律或雙方另有約定,若賣家尚未出貨時,買家提出退款申請視同交易撤銷。

若賣家 明知或可得知 買家已提出退款申請卻仍寄出商品,買家有權拒收,此行為所造成之一切風險與費用由賣家自負。

若賣家主張已於退款申請前出貨,須提供可驗證之出貨證明。